瑞士山莊94年7月26日管委會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94年7月26日下午2時30分

地點﹕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主席﹕胡振香

出席﹕胡振香、周蓉校、劉敏雄、蔡淑華〈曾弘迪委託〉、胡良子、林建立、林素妃、林瑞生、王國燕、陶建國

缺席﹕林重隆、龍寶麒、董錫卿

列席﹕林麗蘭、張裕助

主席 胡主委振香報告﹕

本人這兩個多星期前往日本夫家辦理喪事,承蒙周副主委蓉校代理職務及諸位委員熱心襄助,使得山莊諸事能穩妥順遂。尤其在海棠颱風期間,山莊各住家一切安然無恙,並無遭受風災損失,本人由衷感謝。針對以下議題,請各位委員討論並議決。

討論議案:

議案一、林委員素妃將搬離本山莊,並辭委員及會計之職務,應如何處置?

決議:委員部份由候補委員依次遞補,並請曾委員弘迪擔任財務委員及會計職務。

議案二、管理員康先生因心肌梗塞入院,已無法擔任警衛工作,目前由管理員三人輪流擔任警衛,十分辛苦,是否要增聘新管理員?

決議:通過徵聘管理人一名。請胡主委振香、周副主委蓉校、林監委建立、胡委員良子組成徵聘委員會審查並聘任之。

議案三、天外天大廈以存證信函,請求本委員會撤回對該大廈申請假扣押之行為,應如何處置?

決議:本會數以公函通知該管理委員會請其繳納應繳之款項,皆未獲積極之回應,本會將從訴訟中尋求司法解決,目前官司正進行中,對其要求,不予以回應。

議案四、陳清來破壞山莊供水設施之訴訟,司法判決其敗訴,並應賠償本山莊九萬元修理費,是否追討?

決議:先以存証信函通知其本人求償,如未獲回應,將依法追討。

議案五、有關本山莊「水管使用權」之訴訟,牽涉到土地測量部份,是否要請專業來從事?

決議:請林委員建立協助尋覓專業人士作土地測量工作,並就所需費用,提交管理委員會評估參考,再作決議。

議案六、山莊基地臺住戶來函,請管理委員會協助解決與通訊業者契約問題。

決議:已與通訊業者溝通,並請業者代表簽字,保證94年10月31日前,另覓新基地臺,並於12月31日前無條件撤除本社區之所有基地臺設施。

 

下午5時散會

 

主席:胡振香

紀錄:陶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