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山莊94年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會議紀錄
應出席人數185戶,有效出席人數124戶,實到出席戶數12戶,委託出席人數9戶,以上21戶佔區分所有權比例(11.35%)。
時間:94年6月18日(星期六)下午2時
地點:汐止市農會老人休閒中心
出席:彭月桂、林建立、胡良子、張淑溶、林秀雲、林素妃、王國燕、塗孟凱、林重隆、郭文玲、袁南平、胡振香。
列席:楊代表孫褀、總幹事張裕助
委託書:侯信安、黃仁俊、林宗榮、巫叔超、黃顯惠、何在青、李土金、李誌雄、李正宏。
召集人:胡振香
主席:胡振香
紀錄:陶建國
主席致詞:謝謝各位區分所有權人能撥冗來參加本次大會,雖然未達開會人數,但是各位仍不辭辛勞,熱心參與,實在令人感動。此次會議出席人數及區分所有權比例未達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三分之二決議人數(全體戶數為185戶,要124戶出席始克成立)及三分之二區分所有權比例之規定。依該條例第三十二條之規定,第二次召開大會時,僅需應到出席人數的五分之一以上(37戶)及區分所有權比例的五分之一以上,經過半數同意便可決議。本大會將於7月3日(星期日)上午9時於「汐止市農會老人休閒中心」舉行第二次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請大家務必準時光臨,並鼓勵左右芳鄰來參加。現在大會改為座談會,如一小時後未達法定人數即宣告散會。
座談會:
一、住戶林小姐:山莊許多住戶對社區諸多事務極其冷漠,每次開會僅幾位熟面孔來參加,希望第二次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能鼓勵更多住戶來參與,不僅是靠繳交委託書而已。
二、住戶陳先生:有關自來水用戶與山莊之間之溝通與協商,建議由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選出代,並請楊孫褀代為請政府官員居間調停,期望能雙贏,不知是否可行。
三、住戶林先生:有關山莊之道路及公共設施,究竟所有權是屬何人?請管理委員會能儘快取得土地謄本,調查清楚,並向住戶交代。
四、住戶胡小姐:天外天大樓旁之游泳池原為建設公司贈與瑞士山莊之公共設施,並有紀錄可查,聽說天外天大樓未經山莊管理委員會首肯,擅自使用,又不願分擔馬達修理費及租金,是極不合理,請管理委員會要清楚向他們表明立場。
散會時間 下午4時
主席簽署 胡振香
紀錄簽署 陶建國